报来的《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呈批2018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请示》(鄂电司发展〔2017〕3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湖北农村电网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湖北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你公司建设2018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二、该工程涉及全省71个市、县、区,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及改造110千伏线路210.2公里,新增及改造110千伏变电容量713兆伏安;新建35千伏线路45.3公里,新增及改造35千伏变电容量20兆伏安;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7764公里,新增及更换配变5074台、容量880.1兆伏安,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9741.6公里。
三、该工程总投资44.8亿元,其中20%计8.96亿元,可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80%计35.84亿元,由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贷款;分项目投资见附件。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四、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发改规〔2017〕5号)等相关规定。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主变、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善相关手续且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规定。
七、请你公司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