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荆门剧院项目是荆门市首个落地的PPP项目,由荆门市政府发起。项目实施机构为荆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投资规模约2.1亿元。此前,荆门市具有标志性的文化基础设施寥寥无几,缺乏大型的具有时代特征、设备一流、规模大的文化基础设施,现有的文化设施如荆门市艺术剧院、荆门市群艺馆、荆门体育文化中心等均存在舞台设备旧、灯光效果差以及可容纳人数少等问题,无法满足荆门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能满足新时代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不利于荆门市建设文化旅游强市和生态宜居城市。因此,实施荆门剧院项目是改善荆门市文化基础设施薄弱的需要,是提高人民群众娱乐水平和生活质量的现实需求,对于提升荆门市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加快当地精神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项目选址漳河新区,东临慧泉路,南临和顺路,西临天山路,北临蒙泉路,位于新市政府办公大楼右侧。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地上3层、地下1层,包含大剧场、放映厅、会议室、培训室、会展厅等功能的剧院。项目总用地面积3.44万㎡,总建筑面积3.01万㎡,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54万㎡;地下总建筑面积1.54万㎡;停车位514个;容积率0.48;建筑密度25.9%;绿地率35%。
2015年11月,经过前期充分准备,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通过两轮谈判和公示程序,最终选择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社会资本,2016年3月成立项目公司—荆门荆冶建设有限公司。
二、运作模式
1、运作方式:项目采用BOT方式运作。
2、交易结构
3、投融资模式: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荆门荆冶建设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方。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融资金额约占总投资的70%,即14666.00万元。
4、运营模式:根据设计方案,项目可带来营业收入的物业有大剧场、放映厅、会议室、培训室、停车位、商业设施等。市财政局以项目的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向项目公司进行可行性缺口补贴,项目公司通过在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收入和财政补贴来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5、回报机制: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有使用者付费,但收入不足以弥补建设投资,需要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故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合作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6、主要风险分配框架:本项目风险分配机制以最优分配原则为核心,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市场风险预测能力、项目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项目公司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7、合同体系及主要权利义务:市政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签署一揽子协议体系。该一揽子协议体系以项目PPP协议作为主合同,合资协议、公司章程、基于可用性绩效考评方案等各类支撑性文件作为项目PPP协议的附件体系,与项目PPP协议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体系。
PPP协议由市政府授权荆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中标的社会投资方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荆门市政府或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按照《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文)中的附件——《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进行签署;绩效考评在特许经营协议中予以量化;市政府应对各类支撑性文件给予承诺,确保项目公司可以及时获得政府各类支撑性文件,但是各类支撑性文件不得以政府担保形式出具。政府方有权对工程的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项目的试运行和竣工验收负责,审批竣工验收报告;社会资本方在保证工期质量的前提下,可按照自身设定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可按照合同约定分配项目公司收益。
三、2017年计划投资、进度目标和主要节点目标
1、2017年计划投资:项目于2016年开始施工,计划2017年底竣工,目前已完成总投资的80%约1.6亿元。
2、进度目标:目前已完成项目的主体建设,正在内装。
3、主要截点目标:拟于年底投入试运营。
四、示范推广价值
1、首个落地的PPP项目。荆门剧院项目是我市第一个成功落地的市政工程类PPP项目,也是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省发改委示范、省财政厅、项目。此项目的成功落地,对我市推广PPP模式具有较大的借鉴价值,根据领导批示,该市还专门针对此项目向全市进行了一次实务操作培训,撰写的《荆门剧院项目的实践与思考》被财政部官网转载,具有很强的示范价值。
2、实现“企业建设,公众受益”。项目通过采用PPP模式实施,引入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为社会资本,让资金实力雄厚、有专业运营经验的社会资本来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能有效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效率,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且在与社会资本进行合同谈判时,创造性的增设了“公共开放日”条款,使市民受益程度达到了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