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孝感市文化中心项目主要由三组建筑六大场馆十大功能模块组成,建设内容包括大剧院(小剧场、音乐厅)、博物馆、图书馆、方志馆、档案馆、科技馆、规划展览馆、群艺馆、青少年宫、妇儿中心等场馆。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60亩,净用地面积210亩,总建筑面积约13.5万㎡,总投资约14.29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015年初,孝感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新的投资形势和政策决定,本项目由政府投资改为PPP模式,确定实施机构为孝感市文体新广局,政府出资方为孝感市城投公司,业务监督指导机构为孝感市PPP中心。
二、运作模式
1、PPP模式。具体模式为BOT,本项目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社会资本采购,中标单位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2016年6月15日正式签订PPP协议;项目公司(孝感市金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29亿元,社会资本现金出资51%,孝感市城投公司代表政府实物出资出资49%。
2、运营回报机制。本项目偏重公益属性,收益不足以覆盖投资,拟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形式覆盖项目投资及合理收益。15年运营期(不含3年建设期)结束后将资产无偿移交至政府方。
3、主要风险分配原则。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4、融资情况。本项目已取得进出口银行、中信、农行、工行及国开行共21.3亿元授信支持。最终使用融资额度10亿元,期限18年,利率为基准利率。
5、合同体系。孝感市人民政府授权孝感文体新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孝感市人民政府指定孝感城投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同、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施工合同等。
6、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拥有文化中心项目特许经营权,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孝感城投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股东,派驻工作人员到项目公司任职,拥有监督项目建设期工程质量及运营期稳定运营的权利和义务;孝感文体新局和市PPP中心作为实施机构和监管机构,代表政府对本项目执行和运营进行监督和考核;人民群众为本项目的使用者,享有本项目公共服务使用权,并向政府方反馈公共服务质量,作为项目公司考核依据之一。
三、2017年计划投资、进度目标和主要节点目标
本项目于2014年5月正式破土动工,计划2017年年底基本满足运营条件。目前本项目正处于执行阶段,截止目前本项目已完成投资近7亿元,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及装修装饰工作。
四、示范推广价值
1、在建项目转PPP模式。本项目为在建项目转PPP模式,通过对在建项目进行等值审计评估,以实物出资的方式解决政府出资问题,超出注册资本部分通过项目公司融资归垫,理顺项目交易机构,简化操作程序。
2、高位推进与部门专班相结合。孝感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PPP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PPP推进工作。在具体谈判阶段,专门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为首席谈判代表、近20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谈判小组。在一年多的推进过程中,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协调各部门积极解决相关问题。成立专班,负责本项目的准备和具体推进工作。
3、修炼内功与外脑帮助相结合。通过开展PPP政策及实际操作专题研究,聘请知名咨询公司、财务及法律专家团队协助,邀请清华大学PPP中心王守清教授在我市开展专题辅导,委派专人参加亚行及财政部PPP培训等多种手段,确保项目规范、顺利实施。
4、破解难题与科学决策相结合。在相关政策尚不明晰时,面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诸多难题,坚持三情结合、科学研判、灵活操作。在二次招标问题上,结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大胆研判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社会资本如有施工能力可以不再进行施工招标;在项目法人主体变更问题上,孝感城投公司先行承接相关批复文件,待项目公司成立后,法人主体再申请转移至项目公司;在原合同延续问题上,采用原服务商、原业主、项目公司签署三方合同的形式,由项目公司承接原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保证项目执行无缝对接。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证明:我们的推断操作准确、合理。
5、项目建设意义。孝感市文化中心是首个以文化事业为主体的地标建筑,是孝感市历史上单体规模最大、标准最高、投入最多的非标准性公共文化设施。这一项目的建成,将大幅提升孝感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于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