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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整车迁址项目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2-19 14:31:18
  一、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7〕23号)规定,同意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在黄冈市建设整车迁址项目(项目代码2018-421129-36-02-059292)。项目单位为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冈产业园平安路以东、九天路以北。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
  该项目不新增整车产能。产能由大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迁往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新建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及办公大楼等辅助生产设施。形成年产5万辆传统燃油和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混流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1月~2020年12月。

  四、项目总投资2549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34363万元,其它资金2055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
  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注册资本60亿元,其中威马汽车出资比例27.5%;湖北长江威马黄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出资比例72.5%。沈晖为法定代表人。

  五、项目招投标请按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黄冈市国土资源局〔鄂(2018)黄冈市不动产权第0009438号〕 。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及时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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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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