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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荆州智达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物流专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0-15 10:00:01
  一、为满足专用车市场产品的需求,加快发展专用汽车产业,提升综合竞争力。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7〕23号)规定,同意荆州智达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在荆州市建设新能源物流专用车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8-421004-36-02-061867)。项目单位为荆州智达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湖北省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与沙岑路交汇处。
  三、项目产品方案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增生产、检测、试验及研发设备284台(套)。通过采购第三方底盘,加装专用装置,形成年产6000辆纯电动冷藏车等物流专用汽车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1年(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
  四、项目总投资1151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884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668 万。资金来源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自然人王京来出资7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75%,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陈涵霖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15%。自然人吴其洲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
  四、项目招投标请按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证〔荆州 国用(2012)第30100098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及时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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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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