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申请核准新建铁路汉宜线大福至仙桃城区支线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仙发改交通〔2017〕2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新建铁路汉宜线大福至仙桃城区支线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仙桃地区旅客出行需求,进一步加强仙桃与武汉城市圈联系,促进城市圈经济一体化发展,改善仙桃市投资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铁路汉宜线大福至仙桃城区支线项目(项目代码2017-429004-53-02-121543)。
项目法人为湖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各出资50%组建的湖北汉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该项目线路全部位于仙桃市境内城区东侧,自汉宜线汉川站至天门南站区间(大福)接轨,经长埫口后转至仙桃市区东南方向,在沔洲大道以南设尽头式车站—仙桃站,预留延伸至洪湖、监利的条件。
三、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及建设工期
建设内容。线路总长16.377公里,占地面积45.98公顷,桥梁占线路比约96%。项目客流密度近期2030年开行客车对数20对每日、远期2040年开行客车对数25对每日。
技术标准。铁路等级:城际铁路;设计速度:200公里/小时;正线数目:双线;正线线间距:区间4.2米,车站4.6米;最小曲线半径:一般2200米,困难2000米;最大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大福站400米,仙桃站近期400米、远期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建设工期36个月。
四、建设资金及筹措渠道
项目估算总投资26.68亿元,其中静态投资23.45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0.81亿元、动车购置费2.40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02亿元。
项目资本金为13.34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资本金由项目法人双方股东各出资50%。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货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模式
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
项目建成后采取委托运营方式实施运营管理,运营亏损补贴遵照合资公司协议办理。
六、请你委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铁路的要求,加大新技、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要求,做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相关招标工作。
八、核准该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是国土资源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预审字〔2017〕100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7135号)及关于同意选字第17135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变更部分内容的复函(厅字〔2017〕759号)。相关要件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仙桃城区支线铁路与汉宜铁路接轨的复函(铁总办计统函〔2017〕196号)、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关于发送新建铁路汉宜线大福至仙桃城区支线可行性研究评审报告及审查意见(代拟稿)的函(经规线函〔2017〕77号)、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关于发送新建铁路汉宜线大福至仙桃城区支线可行性研究补充评审意见的函(经规线函〔2017〕334号)、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关于发送新建铁路汉宜线大福至仙桃城区支线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的函(经规线函〔2017〕576号)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规定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汉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