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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计划(2018-2020年)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0-08 08:26:31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面向先进制造业的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配套管理能力建设;围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产业生态;工业互联网覆盖所有千亿级行业,建设20个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2-3个全国一流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形成湖北省工业云(平台)体系;带动3万家以上企业接入湖北工业云(平台),促进我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形成1-2个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建立与工业互联网发展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网络基础。

  1.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和产业生态培育。规模开展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探索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产业化应用模式。(省通信管理局、省经信委、省发改委,武汉市人民政府)

  2.推动企业外网升级改造和提速降费。加快推进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5G、窄带物联网的部署应用;提升宽带接入速率,降低资费水平,特别是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水平。(省通信管理局、省经信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快企业内网改造升级。推进企业内部网络的IP(互联网协议)化、扁平化、柔性化技术改造和建设部署,推动IT网络与OT(生产控制)网络融合发展。应用新型智能网关、IPv6等新一代网络产品和技术,实现企业各类生产设备、原材料、控制系统、信息系统等广泛互联,初步形成工业数据集成互通。加快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实现工厂内部灵活组网、生产过程灵活重构、生产要素灵活调用的智能化生产模式。加强无线电频谱等关键资源保障。(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无委办,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打造平台体系。

  1.分层次建设各级平台。分类施策、同步推进,形成多层次、系统化的平台发展体系。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原则,从20个千亿级以上行业中遴选龙头企业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让工业互联网平台植根于大型企业,分布于垂直行业。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发挥在工业技术软件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领域的优势,为企业级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推动企业级平台在满足自身应用需求的同时向本行业内其他企业提供开放、实用的基础性应用服务,聚集一批中小企业,形成产业链共同参与、上下互联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强公有云协同,各行业平台逐步实现左右互通,融合形成跨行业、跨领域的湖北省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实现产品设计、工艺、生产、管理、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数据驱动。(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升平台运营能力。增强平台资源集聚能力,有效整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运行、运营管理等数据资源,汇聚共享设计能力、生产能力、软件资源、知识模型等制造资源,开展面向不同场景的应用创新。通过按需计费模式,为不同需求用户定制开发模块化、软件化、再封装、快部署的工业APP,不断提升平台盈利空间,实现长期可持续运营。(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工业互联网产业支撑。

  1.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快5G、软件定义网络等技术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研究。加快IPv6等核心技术攻关,促进边缘计算、人工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区块链、量子通信等新兴前沿技术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研究和探索。(省科技厅、省经信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升产品与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加快信息通信、数据集成分析等领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突破一批高性能网络、智能模块、智能网联装备、工业软件等关键软硬件产品与解决方案。(省经信委、省科技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

  1.加快龙头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示范引领。以20个行业龙头企业为示范引导,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应用示范,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新型制造体系中的神经中枢作用,不断催生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诸多新模式、新业态。(省经信委、省科技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动“万企上云”工程。鼓励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免费使用平台通用信息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降低企业信息化投入成本,快速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开展用户个性化需求与产品设计规模化定制服务。(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生态体系。

  1.构建企业协同发展机制。以省内20个千亿以上产业龙头企业为主体,成立湖北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形成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新机制,促进联盟内各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并加速向上下游延伸,广泛汇聚行业内各类生产数据、管理数据、制造资源数据,开展协同创新,带动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化改造和工业互联网应用,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形成行业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格局。(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2.创建产业示范基地。遴选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转型需求迫切、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在工业互联网应用部署方面有一定基础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形成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工业互联网发展路径和模式。逐步形成各有特色、相互带动的区域发展格局。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成效明显、带动作用显著的示范基地打造成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安全保障。

  1.提高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建立涵盖设备安全、控制安全、网络安全、平台安全、数据安全的工业互联网多层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预警和防护处置平台,对公共互联网上工业控制设备进行监测预警,实时发布漏洞和病毒信息。(省经信委、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升安全防护水平。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护技术手段,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自查。按照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指南和评估办法,对省内重点行业企业定期开展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抽查。(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产品化。支持攻击防护、漏洞挖掘、可信芯片、密码应用等安全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网信办、省密码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我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联系,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扶持政策,确保各项任务落实。(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快湖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立法进程。参照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加快制定实施细则,为车联网应用提供政策标准。研究制定湖北省5G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面向工业互联网的5G网络技术试验和应用试点。(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财税金融扶持。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设立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子基金,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及产业生态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试点等。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等财政性专项资金加大对工业互联网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将工业互联网建设与应用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对符合目录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湖北省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鄂政发﹝2018﹞16号)规定,享受省万企万亿技改工程项目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大工业用电电价优惠政策,支持工厂和电信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内外网改造及平台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精准对接,降低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融资成本。(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湖北银监局、人行武汉分行、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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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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