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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湖北省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1 10:25:52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纲要(2015-2025)﹥的通知》(鄂发〔2015〕25号)精神,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特制定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抢抓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战略机遇,聚焦《湖北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纲要(2015-2025)》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按照“多规合一、特色鲜明、分工协作、集中集约、资源共享、生态环保”的总体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以开发区为空间载体,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升产业集群竞争优势,着力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着力加快产业配套功能建设,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加快推动经济开发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在稳定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带动动力转换上发挥更大作用。
  (二)发展目标。全省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经济带动力、投资产出强度进一步提高,能源消耗强度进一步下降,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取得成效。培育壮大一批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中小企业集群与大型企业集团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其中,电子信息、汽车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取得较快发展,形成产业集聚发展的服务体系,实现制造业与服务业共同集聚,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动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高端新材料、绿色低碳、数字创意(含数字文化和创意设计)等率先突破,形成万亿战略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到2020年,全省产业集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专栏1:2020年产业集聚发展具体目标
指标   2015   2020
  全省开发区生产总值占全省GDP的比重   52.8%   60%以上
  全省开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开发区GDP比重   60.85%   65%
  市州开发区生产总值占所在市州GDP超过50%的个数   9个   11-12个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开发区产业集聚发展。使开发区成为引领全省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先导区;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包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优化升级基地和新兴产业的集聚区;环境友好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区域的示范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开发区)
  1、强化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刚性约束。立足当前实际,与所在地的城市“十三五”规划和全省重大战略规划相衔接、按照“突出特色、融合发展、创新驱动”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全省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编制和集中评审工作。打造开发区主导产业集群,培育和壮大园区主导产业,形成特色明晰、布局合理、结构均衡的开发区产业新体系;合理规划二、三产业的发展,做好开发区内各产业间的规划和衔接,适当超前规划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推进产城融合;推动同一行政区内的两个及以上开发区统一规划,融合发展,提高开发区经济规模和发展质量;鼓励跨行政区域的开发区之间采取代管、托管、飞地经济、总部+基地等多种形式,以产业链为纽带共同编制规划,推进产业集中发展,产业链关联发展。力争在2016年完成全部开发区规划评审和批复工作。
  2、开展省级开发区扩区调区审查认定工作。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为前提,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总体要求,结合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环境评价成果和经批准的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同步开展“扩区调区”审查认定,合理确定“扩区调区”的范围、规模,在保障开发区土地等资源要素供给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开发区科学发展、规范发展、有序发展。
  3、积极推动开发区整合发展。借鉴近年我省申报国家高新区的成功经验,推动发展较好的省级开发区整合同城的或区位相邻的开发区,为实现开发区自身发展壮大和创建国家高新区创造条件。鼓励发展较好的开发区吸收合并规模较小的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帮助、指导具备条件的开发区与相关开发区通过合并、代管、托管等方式进行整合,从根本上解决开发区管理体制不顺、发展空间不足、承载能力弱的问题。对整合后的省级开发区,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级开发区或高新区。
  (二)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各地资源禀赋、科研人才优势、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关产业专项规划为指导,重点培育发展94个工业集群(其中传统工业集群53个、战略新兴产业集群41个)、42个服务业集聚区、27个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见专栏2)。
  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针对制约制造业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切实提高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启动《湖北省万亿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实施方案》,立足技术和市场两大需求,依托龙头企业培育工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高端新材料、绿色低碳、数字创意为主攻方向,支持一批创新活力强、产业集聚度高、辐射带动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发展,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和集聚区。坚持创新、集聚、升级的发展方向,全面实施“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节点城市的带动作用,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特色功能区建设,推动区域协作。抓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农业生产第一产业为基础,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村观光休闲旅游等服务业,逐步建立产业链完整、价值链提升、市场链优化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模式。
  继续组织产业集群、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其他产业集聚区申报国家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3个国家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力争1个升级为国家示范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专栏2重点培育产业分布
序号  地区   类别
  1 武汉
32
  工业集群
  (22个)
  传统工业:(1)武汉汽车及零部件产业;(2)武汉家电产业
  战略新兴产业:(1)武汉光通信产业;(2)武汉集成电路产业;(3)武汉中小尺寸显示面板产业;(4)武汉云计算、大数据产业;(5)武汉生物制药研发;(6)武汉生物育种产业;(7)武汉生物制剂及诊疗;(8)武汉高档数控机床;(9)武汉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产业;(10)武汉北斗导航产业;(11)武汉激光装备产业;(12)武汉商业航天产业;(13)武汉通用航空产业;(14)武汉精品钢材产业;(15)武汉高性能化工新材料产业;(16)武汉复合新材料产业;(17)武汉生物基材料产业;(18)武汉先进环保装备及治理产业;(19)武汉再制造产业;(20)武汉新能源汽车产业
  服务业服务业集聚区
  (9个)
  (1)武汉总部经济;(2)武汉工业设计产业;(3)武汉健康服务产业;(4)武汉汽车服务产业;(5)武汉黄陂临空产业;(6)武汉黄陂文化生态旅游产业;(7)武汉智慧物流产业;(8)武汉文化创意产业;(9)武汉物联网产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1个)
  (1)武汉都市农业示范园区
  2 黄石
11个
  工业集群
  (7个)
  传统工业:(1)黄石模具产业;(2)黄石(阳新)化工医药产业;(3)黄石(阳新)汽车零部件产业;(4)黄石下陆区铜冶炼及深加工产业;(5)黄石服装产业
  战略新兴产业:(1)黄石城市矿产产业;(2)黄石精品钢材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4个)
  (1)黄石旅游产业;(2)黄石金融服务产业;(3)黄石现代物流产业;(4)黄石信息与软件服务产业
  3  襄阳
 18
  工业集群
  (11个)
  传统工业:(1)襄阳汽车及零部件产业;(2)枣阳汽车摩擦密封材料产业;(3)襄阳(谷城)汽车零部件产业;(4)襄阳樊城区纺织产业
  战略新兴产业:(1)襄阳高档数控机床产业;(2)襄阳通用航空产业;(3)襄阳高效节能装备产业;(4)襄阳再制造产业;(5)襄阳城市矿产产业;(6)襄阳新能源汽车产业;(7)襄阳市云计算、大数据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4个)
  (1)襄阳智能交通产业;(2)襄阳现代物流;(3)襄阳金融保险;(4)襄阳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3个)
  (1)襄阳(宜城、老河口)食品加工产业;(2)襄阳(襄州、南漳)农产品加工产业;(3)襄阳油菜产业
  4  荆州
 15
  工业集群
  (10个)
  传统工业:(1)荆州市(公安)汽车零部件产业;(2)荆州开发区白色家电产业;(3)荆州沙市区针纺织服装产业;(4)荆州(公安)塑料新材产业;(5)荆州(洪湖)石化装备制造产业;(6)荆州区拍马林浆纸印刷包装产业;(7)荆州家纺产业;(8)荆州(松滋)白云边酒业产业
  战略新兴产业:(1)荆州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产业;(2)荆州生物育种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2个)
  (1)荆州文化旅游产业;(2)荆州电子商务产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3个)
  (1)荆州(洪湖)淡水渔业;(2)荆州油菜产业;(3)荆州(监利)农产品深加工产业
  5 宜昌
14个
  工业集群
  (8个)
  传统工业:(1)宜昌磷化工产业;(2)宜昌医用纺织产业;(3)宜昌低碳化学品产业;(4)宜昌建筑陶瓷产业
  战略新兴产业:(1)宜昌云计算、大数据产业;(2)宜昌生物制药产业;(3)宜昌高性能化工新材料产业;(4)宜昌复合新材料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4个)
  (1)宜昌商业航空及航天产业;(2)宜昌市物联网应用产业;(3)宜昌现代物流产业;(4)宜昌文化旅游产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2个)
  (1)宜昌茶产业;(2)宜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
  6  十堰
 9
  工业集群
  (3个)
  传统工业:(1)十堰商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2)十堰汽配高端装备制造产业;(3)十堰(丹江口)汽车零部件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3个)
  (1)十堰健康养老产业;(2)十堰旅游服务业;(3)十堰汽车服务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3个)
  (1)十堰竹房城镇带有机食品饮料产业;(2)十堰茶产业;(3)十堰中药材产业
  7  孝感
 11
  工业集群
  (7个)
  传统工业:(1)孝感电子机械产业;(2)孝感(云梦)塑料包装产业;(3)孝感(高新区、汉川)纺织服装产业;(4)孝感(云梦)皮草产业集群产业;(5)孝感(孝南)现代森工产业;
  战略新兴产业:(1)孝感商业航天产业;(2)孝感生物基材料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2个)
  (1)孝感文化(红色)旅游产业;(2)孝感健康养老服务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2个)
  (1)孝感(汉川)食品加工产业;(2)孝感(安陆)食品加工产业
  8  荆门
9
  工业集群
  (4个)
  传统工业:(1)荆门化工产业;(2)荆门装备制造产业
  战略新兴产业:(1)荆门通用航空产业;(2)荆门城市矿产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4个)
  (1)荆门大健康产业;(2)荆门现代物流产业;(3)荆门通用航空服务产业;(4)荆门电子商务产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1个)
  (1)荆门粮油加工产业
  9  鄂州
 6
  工业集群
  (3个)
  传统工业:(1)鄂州金刚石刀具产业;(2)鄂州经济开发区工程塑胶管材产业
  战略新兴产业:鄂州葛店生物制药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2个)
  (1)鄂州现代物流产业;(2)鄂州电子商务产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1个)
  (1)鄂州水产(螃蟹)产业
  10 黄冈
11个
  工业集群
  (6个)
  传统工业:(1)(麻城、浠水)汽车配件产业;(2)鄂东新型建材产业;(3)团风县钢结构产业;(4)鄂东(英山、黄梅、龙感湖)纺织服装产业;(5)黄冈现代森工产业
  战略新兴产业:黄冈高效节能装备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2个)
  (1)黄冈大别山红色生态文化旅游产业;(2)黄冈(蕲春)李时珍医药健康产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3个)
  (1)黄冈大别山区食品饮料及绿色食品产业;(2)黄冈乳制品产业;(3)黄冈休闲农业产业
  11  咸宁
 5
 工业集群
  (2个)
  传统工业:(1)咸宁应急产业;(2)咸宁节能环保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2个)
  (1)咸宁健康养老服务产业;(2)咸宁休闲旅游产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1个)
  (1)咸宁油茶产业
  12  随州
 6
  工业集群
  (3个)
  传统工业:(1)随州专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2)随州曾都区铸造产业;(3)随州(广水)风机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1个)
  (1)随州大洪山生态文化旅游产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2个)
  (1)随州粮食生产加工产业;(2)随县香菇产业
  13 恩施州
 5
 工业集群
  (1个)
  传统工业:(1)恩施富硒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2个)
  (1)恩施生态文化旅游产业;(2)恩施休闲健康养老产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2个)
  (1)恩施茶产业;(2)恩施绿色食品产业
  14 仙桃
4个
工业集群
(2个)
  传统工业:(1)仙桃汽车零部件产业;(2)仙桃市无纺布产业
服务业集聚区
  (1个)
  (1)仙桃电子商务产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1个)
  (1)仙桃商品粮生产与加工产业
  15  潜江
 4
工业集群
(3个)
  传统工业:(1)潜江经济开发区新型化工产业;(2)潜江华中家居产业;(3)潜江(中国)光纤产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1个)
  (1)潜江小龙虾产业
  16  天门
 3
  工业集群
  (2个)
  传统工业:(1)天门市医药产业;(2)天门泵阀产业
 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
  (1个)
  (1)天门棉花产业
 
  (三)构建“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集群。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益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加快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结构和转型成长,培育一批产业细分行业“小巨人”,“配套专家”和“单项冠军”。(牵头单位:省经信委,责任单位:有关市政府)
  1、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按照“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总要求,执行国家、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创业、创新型企业,扶持新建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扎实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抓好院士行、专家行等特色服务行动;落实国家和我省系列惠企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平台网络开展创业辅导、人才培训、融资担保等各种服务。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提升中小微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加大中小企业品牌创建力度,支持中小企业争创湖北名牌。力争2016年底全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0户。
  2、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服务和政策引导,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筛选并公布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与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名单,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和支持培育企业创新发展成为细分行业的单项冠军企业;总结推广一批企业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引领和带动更多的企业走“专特优精”的单项冠军发展道路。
  3、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推动民营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改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获取社会资源,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形成试点示范效应,实现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按照“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的程序,在全省范围内选择重点骨干民营企业,分别从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等方面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以地方政府作为推进主体,解决试点企业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协调服务和规范管理。2016年底对全省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为我省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和经验,在全省营造企业管理科学、信息透明、规范发展的氛围,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快推进老工业区综合改造。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精神,抓紧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函〔2014〕64号),继续推进武汉、襄阳、宜昌、黄石、荆州、十堰、荆门等老工业基地城市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实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鼓励位于城区的老工业区企业向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搬迁集聚,同步推进技术改造和改制重组。因地制宜,实施“退二进三”和“退二优二”,形成多元发展、多业并举、多点支撑的发展态势。(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老工业基地城市政府)
  专栏3 2016年推进老工业区综合改造工作重点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立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强化《湖北省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实施的跟踪监测、科学评估和监督检查,定期对相关目标、计划执行等情况进行科学评估评价,及时协调解决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根据产业集聚发展情况动态修订行动计划。
  (二)做好与各专项规划衔接工作
  在实施《湖北省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中,加强与《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湖北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纲要(2015-2025)》、《湖北省万亿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实施方案》和其余九个专项行动计划的衔接配合,积极推荐重大产业集群项目列入其相关规划中,形成相互支撑,互为补充,共同推进行动计划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生产要素支持力度
  1、加大财税资金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现有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综合运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前审核事后补助等方式,建立无偿与有偿并行、事前与事后结合,覆盖产业链、创新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导向与杠杆效用,大力支持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创投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创投基金主要投资产业集群创新型企业。产业集群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式加速企业设备折旧,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优化企业信贷融资流程,清理不合理环节,打造快捷、高效的融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债务融资增信机制,降低企业债务成本和债务融资风险。支持优质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发行债券融资。鼓励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用于创新创业。完善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网络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积极推进银企网上合作对接,打造网上融资服务绿色通道,降低融资成本。探索建立产业集群内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向无抵押、无担保和未取得过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首笔贷款所形成的坏账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发展动产融资,探索有条件的银行向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和存货抵押质押融资业务。
  2、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实施“百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等引智工程,大力引进国内外优秀的行业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在鄂创新创业。建立产业领军人才需求库和信息库,加强与人才服务机构的战略合作,靶向引进“高精尖缺”人才。
  创新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模式,深化校企协同育人,促进企业和职业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双主体”。深化产教融合,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支持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结合的实训基地。
  3、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充分利用主板、新三板、四板等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培育一批上市后备企业,并依据省级上市后备企业遴选程序和基本条件,积极申报产业集群企业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库。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推介会等形式,为后备企业改制上市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优质服务。强化后备企业的上市意识,积极联合中介机构推动未改制的后备企业,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做强做大主业,夯实上市基础,尽快进入上市程序。
  4、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对进入产业集群的企业购买土地时给予优惠地价,产业集群项目的重点项目优先列入全省重点项目库,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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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