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五•一”节假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平安、祥和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一”期间,旅游、购物、返乡等出行人员增多,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同时,汛期强降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频发,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以科学的态度、过硬的作风和较真的精神,重点抓牢抓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落实、隐患整改、专项治理、源头预防等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救援组织体系,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防火、防汛、防事故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形势
稳定。 二、深入推进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本地、本单位
安全生产现状,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迅速组织企业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及时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分片、分组带队,跟踪督查,盯紧企业查找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解决突出问题,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规范生产作业,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节假汛期应急值守工作 “五一”期间及汛期,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汛期相关部门值班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保持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大情况时应立即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五一” 节假期间及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事故情况,要及时报送省经信委办公室(值班电话:027-87233830;传真:027-8782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