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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关于加快推进湖北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试点工作的函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21 11:43:10
省直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审改办《关于湖北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行政权力库、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运行平台、行政权力法制监督平台)试点工作方案》(鄂审改办发〔2015〕2号精神,我委会同省编办(省审改办)于今年2月10日组织开展了试点部门系统操作培训,推进相关部门开展试点工作。经过近3个月的试点试运行,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省教育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地税局等7个试点部门共录入权力事项涉及12个大类23项,提出系统修改建议和需求44项。为继续加快推进试点工作,我委制定了《湖北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行政权力库、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运行平台、行政权力法制监督平台)试点工作推进计划》,现印发你们,请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湖北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行政权力库、行政 权力及服务事项运行平台、行政权力法制监督平台) 试点工作推进计划》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      抄送:省纪委,省改革办,省直机关工委。 附件 湖北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行政权力库、 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运行平台、行政权力 法制监督平台)试点工作推进计划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 根据省审改办《关于湖北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行政权力库、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运行平台、行政权力法制监督平台)试点工作方案》(鄂审改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我委为加快推进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行政权力库、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运行平台、行政权力法制监督平台,以下简称“一库二平台”)试点工作,特制定试点工作推进计划如下:    一、总体推进计划目标 抓住矛盾,找准问题,突破瓶颈,定向施策,聚焦靶心,精准发力,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的一库二平台“信息核对、功能测试、网上办理”试点工作主要任务,系统上线试运行,并进行专项验收,为正式移交行政权力主管部门开展推广应用和统一运维管理奠定基础。 2015年5月31日,完成行政权力库建设;6月中旬,完成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法制监督平台试点试运行工作,以及一库二平台标准规范与运行规则制定工作,试点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交试运行用户报告;6月底,完成一库二平台专项验收。 二、行政权力库建设和试运行计划 (一)2015年5月14日前,各试点厅局将2013年清理的行政权力清单电子版递交到省编办,行政权力清单要求信息完整,有子项的具体到子项。 (二)2015年5月15日,省编办将各厅局递交的行政权力清单电子版移交系统开发单位。 (三)2015年5月17日前,系统开发单位结合权力库信息,完成对各厅局行政权力清单完整性、符合性检查,对不符合系统录入要求的,实时反馈给各厅局,各厅局于2015年5月19日前将补充完善后的权力事项信息直接反馈给系统开发单位。 (四)2015年5月24日前,系统开发单位将各厅局权力事项清单录入行政权力库,并完成信息的准确性检查。 (五)2015年5月26日前,省编办完成各厅局的权力清单审核;5月27日,系统开发单位将省编办未审核通过的权力事项统计出来报省编办、省经信委审核,审核无误后反馈给各厅局进行调整。 (六)2015年5月31日,完成行政权力库的建设,固化行政权力库,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并为后续行政权力公开夯实基础。 三、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和试运行计划 2015年6月1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止,完成各试点厅局的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试运行工作。 (一)各厅局按照省编办审核通过并发布的事项,以历史权力事项信息或正在办理的权力事项信息为基础,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模拟运行,每个权力事项模拟运行不少于2项。 (二)各厅局在模拟运行的过程中,发现系统无法运行或系统出现错误页面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系统开发单位,系统开发单位优先及时处理,处理完后及时反馈给问题提出厅局,由问题提出厅局进行确认。 (三)2015年6月5日前,各厅局将在系统模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反馈系统开发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四)2015年6月8日前,汇总系统模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系统开发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五)2015年6月15日前,完成各试点厅局的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试运行工作,各试点厅局出具各自厅局的试运行用户报告,报告中要明确是否达到了省审改办《试点方案》的要求,并于6月17日前交省经信委。 (六)系统开发单位完成一库二平台功能开发,满足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要求。 四、行政权力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和试运行计划 (一)2015年5月15日前,系统开发单位完成法制监督平台的开发工作,达到系统运行稳定的要求,并完成系统的部署。 (二)2015年5月22日前,省政府法制办通过系统的试用测试,将发现的问题汇总,一次性递交给系统开发单位。 (三)2015年5月29日前,系统开发单位将省政府法制办的提出的问题解决完毕,并将最新的系统程序更新到服务器,确保更新后系统的稳定性。 (四)2015年6月5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对系统开发单位修改后功能进行确认,并对新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 (五)2015年6月12日前,确保法制监督平台的功能完善、稳定运行。 (六)2015年6月15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出具法制监督平台的试运行报告。 五、一库二平台标准规范与运行规则制定计划 根据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总集成的要求,6月20日前完成行政权力库、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权力法制监督平台共计14余项相关标准规范和系统运行规则的制定工作,并提交省电子政务中心审核,提交省编办、省经信委印发试行。 六、一库二平台试点工作总结和专项验收计划 2015年6月中旬,省经信委组织召开一库二平台试点工作总结会。由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电子政务中心、试点七家单位、监理单位提报试点工作情况,结合省审改办印发关于《试点工作方案》中第二项“主要内容”要求形成用户报告,会同财务报告、技术报告、监理报告、试点工作报告、第三方测试报告等验收资料。 2015年6月下旬开展一库二平台的专项验收,系统开发单位(浪潮公司)作好七家试点单位业务实例模拟运行演示。 七、有关工作措施 (一)省经信委负责整体的组织协调,推进计划跟踪和落实,定期完成试点运行情况通报。负责响应各试点厅局提出的组织协调问题。完成第三方测试包的采购计划,负责对试点试运行工作的初步验收工作。 (二)省编办负责各试点厅局行政权力清单的收集、移交;行政权力事项在行政权力库系统中的审核。负责试点厅局的意见收集,会同省经信委并组织试点工作的总结。 (三)省政府法制办负责法制监督平台的试点试运行操作、问题汇总、问题反馈、问题修改确认,以及法制监督平台的建设计划跟踪。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试运行工作的跟踪和落实。 (四)省电子政务中心负责保障网络畅通,服务器运行稳定。负责根据各厅局实际网络情况,确定系统方便使用的网络方案。负责对系统开发指导工作,实现系统设计方案提出的功能,协助配合省经信委做好系统功能分析,达到系统“能用、好用、管用”的目标。负责根据系统的试运行情况,评估系统所需硬件设备的需求。 (五)各试点厅局负责按计划要求提交行政权力清单电子版资料,补充完善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内容。负责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在各自厅局的试运行推动和协调工作,按照计划要求完成各项指标。 (六)监理单位做好监理工作,协助省经信委、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落实推进进度、质量和流程。 (七)系统开发单位负责行政权力清单电子版资料的接收、审核、录入提交省编办审核;负责法制监督平台的开发、部署、问题修改反馈;优化系统的界面,增强易用性。系统开发单位在各厅局推进试运行的过程中,结合原有基础,会同省经信委、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电子政务中心制定符合各厅局业务操作的标准规范,实现依法行政、规范运行。 (八)信息数据安全保障。系统开发单位做好软件应用的一切准备工作,确定软件系统运行稳定,并保障系统数据的安全,保证每天对数据进行备份。系统开发单位做好对各厅局行政权力清单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各厅局行政权力清单资料的安全。 (九)省编办组织开展做好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省直部门后续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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