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缘由
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国家发改委于2016年6月批复该工程可研报告。在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的工程建设方案中,新建腰口隔堤工程需取土1590万立方米,涉及到洪湖市1.8万亩基本农田,国土资源部出具了用地预审意见。根据国家发改委授权,我委于2016年9月批复该工程初步设计。
2017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17〕4号),加强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鉴于该工程是国家批复的重大水利工程,我省多次赴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汇报衔接,请求按照原设计方案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因原取土方案与中办发〔2017〕4号文件政策不符,国家相关部委经沟通衔接,只同意我省变更腰口隔堤工程取土设计方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决策部署,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有必要尽快变更腰口隔堤工程取土设计方案。
二、取土工程设计
(一)基本同意变更后的土料场以东荆河外滩料场为主,南部堤段(桩号:0+000-3+850)从洪湖市汊河砖瓦厂和大同湖农场等堤内非基本农田取土。土料场变更后,不占用基本农田。
(二)基本同意变更后的料场开采和运输方案。
三、设计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次取土方案变更后投资增加39902.72万元(投资增减情况附后)。经报省政府同意,增加投资来源为:一是向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汇报,争取增加中央补助资金;二是利用工程招标结余资金等在概算中调剂解决一部分;三是由省级财政水利资金兜底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要严把土料质量关,确保料场变更后土料质量符合工程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探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