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湖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项目审批 > > 内容

关于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节能报告审查的意见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9-26 08:55:14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和省节能规划,满足地方“双控”要求,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项目2025年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耗40033吨标煤,其中,年耗电力27013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506万立方米,年耗新水268万立方米,年耗汽油76吨,年耗柴油240吨。  
  二、请你公司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公司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上一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工程学院工程实验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下一篇:关于亚行贷款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