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审批<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宜昌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宜发改农经〔2017〕228号)、省水利厅《关于报送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宜昌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鄂水利函〔2017〕307号)及相关附件均悉。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国务院三峡办综合司《关于做好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重点河段河势及岸坡影响处理项目实施的通知》(办规计〔2014〕78号)、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宜昌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长规计〔2017〕298号),经研究,我委同意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宜昌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宜昌市产业布局逐步向沿江地带集中。本工程位于长江中游干流宜枝河段、上荆江河段内,河段已护护岸工程标准较低,新增崩岸段大多未得到治理,难以有效抵御大洪水的冲刷,同时在已护工程中留有空档,防洪安全存在隐患。三峡等上游水利枢纽蓄水运用后,工程河段河床冲刷进一步加剧,岸坡向陡峻方向发展,崩岸险情不断发生,危及防洪安全。为维护工程区内河道的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保障沿江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有必要尽快实施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宜昌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对长江宜昌段堤防护岸总长63.44公里,其中新建护坡工程43.88公里,新建护脚工程54.69公里,加固护脚工程7.4公里。
三、工程等级
河道整治工程级别为3级。
四、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按2017年第二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912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宜昌市配套投资。
五、总工期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六、项目法人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宜昌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七、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环境保护、土地、规划、节能评估等相关政策,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