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中心报来的《省信息中心关于审批“互联网+放管服”三大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项目代码2017-420106-65-01-130335)。综合《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互联网+放管服”三大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评审意见》(五洲鄂咨评〔2017〕00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电子证照库平台、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软硬件支撑系统。
(一)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制定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引导规范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建设。建设以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自然人和法人办事唯一标识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全省政务服务用户的统一注册、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认证和统一授权。
(二)电子证照库平台。建立覆盖省直部门和各市州的电子证照目录,实现目录的统一管理。实现省级及6个试点地市证照信息的全省汇集,搭建全省集中管理的电子证照库。建设省级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实现电子证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湖北省电子证照库平台系列标准规范文件。
(三)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组织编制省直部门和市州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覆盖省、市州两级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建设“互联网+放管服”可视化系统,为湖北省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可视化服务。建立符合湖北省实际的政务信息资源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制度规定。
(四)软硬件支撑系统。根据三大支撑平台的业务性能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情况下,新增软件包括全球服务器证书2套,操作系统29套,数据库软件36套,机构证书120个等;新增硬件包括usbkey300个、服务器60套,存储磁盘柜3套,数据总线1件,多功能展示屏1套等。
二、设计方案
(一)系统总体结构和逻辑结构
湖北省“互联网+放管服”三大支撑平台是落实国家政策方针的惠民工程,三大平台的建设都有系统各自的性能和功能需求,需分开设计和建设,基础设施共享共用。
(二)云平台基础设施设计方案
三大支撑平台的建设主要依托湖北省电子政务外网并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市(州)、县的互联互通。云平台包括基础设施服务层(IaaS)、平台服务层(PaaS)、应用软件服务层(SaaS)、信息安全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等,由云服务资源、云服务管理、云服务提供、云运营支撑、云开发平台五个部分组成。
(三)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设计方案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满足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单点登录需求,实现全省政务服务用户的统一注册、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认证和统一授权。满足3000万以上用户的有效管理。
(四)电子证照库平台设计方案
按照省级统一标准规范推进电子证照库平台建设,以便捷应用为导向,以规范标准为基础,以安全可控为保障,建成证照跨域互认、系统互联、数据互通的湖北省电子证照库平台,为省级及6个试点地市提供覆盖面广、共享及时、应用有效的电子证照服务。为深化我省“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共享,改善公民和企业办证难、用证繁,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五)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设计方案
湖北省“互联网+放管服”三大支撑平台覆盖省、市、县三级,与国家平台对接互通。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录入省直部门和市州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覆盖省、市(州)两级的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系统。
(六)网络系统情况说明
本项目依托湖北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利用电子政务外网现有的网络架构及安全防护体系,不需要额外的网络建设。
(七)安全系统设计
三大支撑平台依托我省电子政务外网部署环境,利用现有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和运维安全建设。我省电子政务外网已通过公安部等保三级测评,物理、网络、系统、应用、数据已达到安全保障要求。
(八)备份系统设计
为保证数据安全、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应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以便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
备份系统规划采用统一的备份策略管理,对整个系统中的数据备份工作进行集中的管理、监控。将接入到SAN存储区域网中的应用服务器通过光纤交换机直接备份到磁带库。
(九)运行维护系统设计
包括系统环境运行监控,提高系统可靠性;数据库备份策略;降级服务;采用隔离故障域方法,保证正常应用不受影响等。
(十)主要软硬件选型及配置
1.基本原则
设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先进性;系统性和实用性;可靠性和服务保证;开放性和可扩展性。
2.主要软件选型及配置
新增软件包括全球服务器证书2套,操作系统29套,数据库软件36套,机构证书120个等。
3.主要硬件选型及配置
新增硬件包括usbkey300个、服务器60套,存储磁盘柜3套,数据总线1件,多功能展示屏1套等。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评审调整后概算总投资4000.44万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互联网+放管服”改革项目协调情况的报告》,三大支撑平台建设经费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协商解决。
请你们按此批复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发挥投资效益。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