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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电网发展“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1-26 13:54:16
       一、发展基础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1、电力供应能力逐步加强。截至2015年底,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665亿千瓦时,“十二五”年均增长4.6%;全社会最大负荷3030万千瓦,“十二五”年均增长4.0%。全省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6410.8万千瓦(含三峡水电站2240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525.8万千瓦、火电2575.5万千瓦(含煤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和余热余压发电等)、抽水蓄能127万千瓦、风电134.5万千瓦、太阳能发电48万千瓦。全口径装机发电量2356亿千瓦时(含三峡),其中水电发电量为1303亿千瓦时、火电发电量1030亿千瓦时、风电发电量21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量为2亿千瓦时。剔除三峡发电量外送部分,省内电源发电自供量为1644亿千瓦时,供电自给率为98.4%。
       2、输电网规模显著扩大。截至2015年底,全省在运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224座,主变446台,主变容量10295.75万千伏安。其中,1000千伏变电站1座,接入1000千伏电网主变2台,容量600万千伏安;500千伏变电站29座,主变42台,容量3750.4万千伏安;220千伏变电站214座,主变402台,容量5945.35万千伏安。全省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含交流和直流)共计653条,总长度26330.2公里。其中,1000千伏交流线路1条,长度180.3公里(仅湖北段),800千伏直流线路2条,长度981.5公里(仅湖北段),均属网间联络线;500千伏交直流线路121条,长度11421.0公里;220千伏线路529条,长度13747.4公里。
       3、主网结构明显改善。湖北电网位于华中电网中部,是华中各省(市)网之间,以及华中与华东、广东电网之间电力电量交换的枢纽。湖北500千伏及以上电网网架保持着一个中部主框架,两个西电东送大通道以及一个受端双环网的网架格局。与河南、湖南、江西、重庆电网分别通过4回、3回、3回以及4回500千伏交流线路联网,与华东、广东电网分别通过4回、1回±500千伏直流联网。此外,还通过荆门~南阳~晋东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线路与华北电网相联,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能力逐步提高,跨省交换能力加强。湖北电网形成了以220千伏电网为主的供电网络,大部分地市构建了较为坚强的220千伏主网架结构,并依托500千伏变电站逐步实现分区分片运行。
       4、配电网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网架结构日趋合理。“十二五”配电网投资达到467亿元。“十二五”配电网基建投资占50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投资的比例达到60%以上。截至2015年底,110千伏变电容量达到4887万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8259公里;35千伏变电容量达到953万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7865公里;10千伏配变容量达到3925万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91941公里。目前,湖北配电网主要以链式和单环网结构为主,A+、A类供区110千伏电网链式结构比例分别为95.4%、81.5%。
       5、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提升。城网方面,用户年均停电时间由2010年的6.3小时减少到2015年的3.6小时,综合电压合格率由2010年的99.71%提升到99.996%。农网方面,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从2010年的26.1小时减少到2015年的14.5小时,综合电压合格率从97.02%提升到99.125%,10千伏供电半径从16.5公里缩短至12.2公里,户均配变容量从0.75千伏安提升到1.39千伏安,解决了209万户农村“低电压”问题。
       (二)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近些年,能源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给资源匮乏的湖北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给电网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形势和挑战。
       1、网源协调性需要加强。全省大型水电电源集中在西部地区,用电负荷中心在东部,省内西电东送断面和鄂东双环网的电力潮流偏重,局部地区电网还存在受电能力不足的问题,网络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部分新能源较为集中的地区存在电网建设速度与新能源发展速度不协调的问题。
       2、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受到制约。一是电网规模扩大与系统短路电流升高的矛盾凸显。短路电流水平最高的地区是三峡近区和鄂东负荷中心。江陵、斗笠站和荆门特高压500千伏母线短路电流越限;樊城、木兰、孝感、光谷、花山、襄阳电厂等500千伏站点、李家墩、花山等变电站的220千伏母线短路电流水平越限。二是三峡近区电网安全供电问题突出。三峡近区的“宜荆荆”地区是全省第二大负荷中心,是三峡、葛洲坝等大型电厂电力外送的首端,三峡32台机组满发时,三峡近区将汇集大量水电,电力集散压力很大。
       3、局部电网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丰水期西电东送通道输电压力较大。目前省内西电东送通道潮流已接近设计能力,随着鄂东电力需求进一步增长,西电东送通道输电压力较大。二是部分主变供电能力卡口。500千伏安福变开环运行期间,丰水期大负荷方式下,江陵、兴隆变下网压力仍然较大;黄石、黄冈电网大负荷方式下电网供电能力接近极限水平;枯水期大负荷方式下樊城变下网压力大、控制难度大。三是清洁能源并网消纳需要进一步加强。我省水电资源丰富的十堰地区、恩施地区以及风电、光伏资源比较丰富的随州和孝感北部地区并网消纳仍存在外送断面和上网变电容量吃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
       4、配电网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我省配网(含农网)发展速度较之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主网发展速度相对滞后,“十二五”前三年出现了配网建设和投资慢于主网的情况,特别是在少数农村地区仍存在老旧设备多、低电压、可靠性低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5、三峡水电大量外送给湖北主网电力供应带来压力。湖北电网在全国电网中发挥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西电东送、南北互供的枢纽。水电开发殆尽后,湖北能源资源存量严重不足,由于历史原因,三峡水电留在湖北消纳的容量不足装机容量的15%。随着负荷的增长,我省迫切需要三峡水电增加留存湖北比重。同时,与三峡电站配套的大量电网投资和输送通道被占用,对湖北主网架的发展也造成一定制约。
       6、智能电网和电动汽车等新技术为传统电网带来新挑战。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智能电网和电动汽车等新技术的大量涌现,给传统电网的规划、运行、调度、管理等各方面带来了挑战,需要提前研究应对措施,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7、电力体制改革对电网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9号)提出了“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电力体制改革核心目标,国家批复的《湖北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我省近期推进改革的25项重点任务,为电网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全新机遇和挑战。还原电力作为商品的本质属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对电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三线”思维,加快湖北电网发展再上新台阶。
       将创新摆在电网发展的核心位置,开拓思路,革新技术,实现电网与电源、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提高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并网与消纳能力,促进清洁能源多发多用,优化电网结构,提升投资效率,实现节能降损目标。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鼓励发展增量配电业务,研究探索多种融资模式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电网投资要向配电网倾斜,配网投资要向农网倾斜,农网投资要向中低压系统倾斜,切实提高电网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提高效率,实现对电网建设项目库的高效管理。“十三五”时期,加强电网建设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明确项目建设原则、目标和造价等,为后续电网建设项目核准、投资计划安排、竣工验收、后评价提供依据,优化项目管理流程。
       统筹规划,实现电源与电网建设的同步推进。电网规划需统筹规划电源、电网的建设,做到电源电网建设的相互匹配,真正实现电源的可靠送出,电网的可靠、灵活供电。
       远近结合,近期电网需适应远期电网发展。随着工业化的进程,我省的电力负荷和电网发展逐渐趋向平缓,因此近期电网规划和建设需要适应远期电网发展,做到远近结合,避免重复建设。
       主配并重,实现配电网(农网)的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电网建设步伐,提高城乡电网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各电压等级配电网协调发展,补齐配网(农网)方面的短板。
       勇于创新,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发展趋势。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在电网规划、建设、管理方面以创新的理念指导电网发展。
       市场主导,建立健全高效的资源配置体系。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电力生产、输送和消费等各个环节提高效率。
       (三)发展目标
       从保障和服务能源生产和消费安全出发,依托湖北电网在华中乃至全国的核心腹地的地理优势,构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的“大平台”。建设能适应省内、省际、区域、全国联网,各等级电网发展的现代化电网,实现“两个分层网架,三个受端电网”的目标电网,满足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电力的需求,满足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需要。
       “两个分层网架”即在目前500千伏电网的基础上,对目前的500千伏电网进行优化调整,逐步建设能适应蒙西至华中重载输煤通道支撑的大型火电电源建设的葛洲坝输电系统和三峡输电系统两个分层的输电网架。“三个受端电网”即覆盖武汉、孝感、黄冈、黄石、鄂州、咸宁等地区的武汉城市圈电网;覆盖宜昌、荆门、荆州等地区的宜荆荆电网;覆盖襄阳、十堰、随州等地区的襄十随电网。通过三个受端电网的建设,形成湖北电网安全可靠接受和消纳电力的“集散地”。
       2016~2020年,湖北电网新增500千伏变电站10座,扩建6座,新增变电容量1850万千伏安。至2020年,湖北电网500千伏变电总容量5600.4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变电站65座,扩建220千伏变电站44座,新增主变139台,新增变电容量2329.4万千伏安。至2020年,湖北电网220千伏变电站达到279座,变电容量达到8274.75千伏安。
       我省配电网发展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目标,提升发展理念,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设与改造并举,全面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智能配电网;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有机衔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电力的需求,大力提升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和经济性,使配电网初步具备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特征。
       至2020年,通过合理进行高压配电网的布点和廊道规划,进一步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优化配电网网架结构,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用电的需要。根据典型供电模式,逐步形成安全、可靠、经济、灵活的目标网架,实现配电自动化全面覆盖,供电可靠性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强筋健骨500千伏电网,兼顾多方电源
       “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三峡外送通道优化工程,提高湖北消纳三峡电能的能力。适时开展纳入国家规划的特高压工程相关配套工程论证。省内主网架围绕大型电厂的消纳、西电东送断面的加强、鄂西以及中部网架的优化和重构、合理控制短路电流水平的需要进行规划建设,新建一批主干网架项目,进一步完善省内主网结构,增强电网对新能源快速发展的消纳和适应能力。
       1、中部框架规划
       解决鄂西大规模火电接入带来的电网短路电流超标问题,在现有网架的基础上,通过局部电网优化调整,构建三峡-葛洲坝系统分层输电网架,合理安排新增火电的接入,均衡三峡-葛洲坝系统内水电与火电的配置。加强西电东送断面,打通“随州-孝感”、“仙桃-江夏”500千伏输电通道,并对北通道斗孝、斗仙线路进行增容改造,满足西电东送需要。
       2、鄂西500千伏主网架规划
       以蒙西-华中重载铁路的建设为契机,通过宜荆荆500千伏电网网络结构优化,实现电网分层供电,增强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灵活性,有效限制短路电流,合理安排新建500千伏变电站接入以满足负荷发展需要。为兼顾增加三峡留存湖北电量的消纳,对现有的三峡电站外送通道进行增容改造,通过实施安福合环,并建设卧龙、仙桃、孱陵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等工程增加三峡水电在湖北电网的消纳能力;为满足恩施水电的送出,新建“恩施东-朝阳”500千伏输电通道,满足其送电需求;为适应葛洲坝输电系统电源的加强,对现有的葛大江电站外送线路进行增容改造;为增强十堰电网的送受能力,提高襄十随地区的水火互济能力,新建十堰至卧龙500千伏线路。
       3、鄂东500千伏主网架规划
       鄂东电网将通过实施鄂州电厂三期送出工程优化江南、江北潮流分布,缓解过江输电通道压力;通过新增鄂州、大冶等500千伏变电站接入鄂东500千伏双环网,并实施凤凰山500千伏输变电增容改造工程,提高鄂东江南地区供电能力,优化鄂东500千伏环网结构,控制500千伏站点短路电流水平;通过新建武汉江北、武汉江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钢都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提高武汉中心城区供电能力和可靠性;通过新建武穴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大吉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对鄂东电网提供电力支撑。
       4、接纳外电项目的配套工程
       按电力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对列入国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陕北直流、渝鄂背靠背等接纳外电项目的配套工程,结合湖北省实际需求与承受能力,适时推进。
       (二)分区优化220千伏电网,解决供电卡口
       “十三五”时期,将逐步优化局部220千伏电网结构,着重解决襄阳、随州、荆门、荆州东部、黄冈南部、恩施、鄂州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消除电网安全运行隐患。
       1、武汉电网
       武汉电网以完善电网结构,加强中心城区电网建设,优化220千伏变电站布点,有效限制短路电流问题为重点。到2020年,武汉220千伏电网形成4个独立的供电区域,每个供电区域均保证至少有两座500千伏变电站作为电源支撑。
       2、鄂州电网
       鄂州电网以解决供电能力不足和重要输电断面卡口问题为重点。到2020年,鄂州电网将形成北部和南部双环网结构,北部环网以鄂州电厂为主要支撑,南部环网以鄂州500千伏变电站为主要支撑。
       3、黄石电网
       黄石电网以改善现有的供电网络结构问题为重点。到2020年,黄石电网将形成东西两个供电区域,西部依托500千伏磁湖变形成“环网+链式”的供电网络,以黄石电厂、西塞一期电厂为补充电源;东部以500千伏大冶变为中心,联合西塞山二期电厂形成双端链式供电。
       4、黄冈电网
       黄冈电网以解决南部电源支撑和北部新能源外送问题为重点。到2020年,黄冈电网将形成北、南部两个供电区域,北部形成以500千伏道观河变为支撑的双环网供电网络;南部将依托500千伏大吉变和武穴变形成南北环状,中心链式的供电网络,并以西塞山电厂作为补充电源。
       5、孝感电网
       孝感电网以解决大悟、孝昌地区新能源外送和老旧线路输电卡口问题为重点。到2020年,孝感电网与随州电网实施电磁环网解环,孝感电网形成独立的供电区域。
       6、咸宁电网
       咸宁电网以优化咸宁东部电网、均衡电网潮流问题为重点。适时建设通城、金盛兰第二回电源线路。
       7、宜昌电网
       宜昌电网以解决北部地区供电能力受限问题为重点。到2020年,将创造条件实现安福变合环运行;建设兴山、秭归等220千伏变电站,加强上划县与主网联络。
       8、荆门电网
       荆门电网以解决供电能力不足问题为重点。到2020年,荆门由500千伏双河变、荆门东变联合供电,形成西部、南部、东部三大供电区域。
       9、荆州电网(含天门、潜江、仙桃)
       荆州电网以解决供电能力不足及东部地区薄弱网架问题为重点。到2020年,形成以江陵、兴隆、仙桃、孱陵4座500千伏变电站为支撑,江陵电厂和仙桃电厂为补充电源的局部小环、总体辐射的供电网络。
       10、襄阳电网
       襄阳电网以解决北部地区供电能力不足、枢纽厂站短路电流超标及老旧线路综合利用问题为重点。到2020年,襄阳电网与荆门电网实施电磁环网解环,与十堰丹江电网、随州电网联合供电。
       11、十堰电网
       十堰电网以解决水电上网及枯水期供电能力不足问题为重点。到2020年,建设郧西、郧县等220千伏变电站,保证每个县(区)至少有1座220千伏变电站。
       12、随州电网
       随州电网以解决新能源外送及重要输电通道卡口问题为重点。到2020年,加强随县北部和广水地区与主网联系。
       13、恩施电网
       恩施电网以解决局部地区供电能力不足和清洁能源外送问题为重点。到2020年,实现来凤、鹤峰等县的220千伏站点覆盖,加强利川电网与主网联络。
       14、神农架电网
       维持现状网架不变,可满足“十三五”时期用电需求。
       (三)提质增效各级配电网,服务社会民生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6〕67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鄂政办函〔2015〕49号),切实落实稳增长、防风险的重大措施,结合当前湖北省配电网实际情况,用五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加大建设改造力度。以满足用电需求、提高可靠性、促进智能化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城乡、协同推进,着力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推动装备提升与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监督落实,全面加快现代配电网建设,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
       加强规划统筹,提升发展理念。以先进理念引领配电网建设改造。加强规划统筹,坚持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中心。坚持规划统筹协调发展,对城乡电网统一规划,统筹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均等化发展。兼顾新能源、分布式电源与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并且将配电网规划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实现与其他市政设施、产业协同发展,同步建设。
       增强供电能力,有效服务民生。重点提升配电网供应能力,在解决局部供电能力不足问题的同时,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提高对负荷增长的适应能力。对于新兴产业园区等经济增长热点,及时增加供电能力,消除用电瓶颈。中心城市加快变电站及廊道落实,形成双侧电源结构,提高负荷转移能力。城镇地区根据负荷发展需求,解决高压配电网单线单变供电安全问题,逐步过渡到合理的目标网架。针对农村电网,加强用电需求分析,增加布点并选用经济适用的网架结构,力争全面解决户均供电容量低、安全隐患多、“卡脖子”、“低电压”等问题。
       提高装备水平,推进标准配置。以智能化为方向,全面提升配电网装备水平。注重节能环保、兼顾环境协调,逐步淘汰高损耗设备,采用技术成熟、少(免)维护、低损耗、小型化、具备可扩展功能的设备,实现绿色节能环保。提升电缆化水平,提高架空线路绝缘化率;同时加快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示范工程,将配电网电力电缆纳入综合管廊建设,促进城市空间集约化利用。采用先进物联网、现代传感和信息通信等技术,实时监控设备及通道运行情况,提高预警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建立配电网能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对标及能效考核。
       推动智能互联,打造服务平台。加强配电自动化建设。提高配电网运行监测、控制能力,实现配电网实时可观可控,全面支撑智能电网建设。合理配置配电终端,切实提高实用化水平。加快智能电表推广应用,全面建设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推进用户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为实现智能双向互动服务提供信息基础。构建智能互动服务体系,探索能源互联新技术,大力推动全社会生产生活智能化。
       通过“十三五”期间的配网建设改造重点任务,在优化完善网架结构,消除配电网的薄弱环节方面大幅减少全省用户年均停电时间;按照农网升级改造规范、标准和目标要求,大幅提高乡村户均配变容量;在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方面基本面临从无到有的建设任务,由0.8%提升至90%;配电通信网覆盖率要从现况的6.77%提高到95%;智能电表覆盖率要从现况的67%提高到99%。
       (四)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和新能源发展,实现节能减排
       1、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湖北作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七个试点省份之一,加快建设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推广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围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完善电动汽车互动化服务平台功能,拓展云计算、多维度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完善电动汽车互动化服务平台功能。以充换电服务为基础,为电动汽车用户、车企、充换电运营商提供各类增值服务,实现电动汽车与电网的友好互动。2020年,建成覆盖全省所有示范城市和重点城市的城际互联工程,充电站达到410座,充电桩达到19万个,满足全省电动汽车应用需求。
       2、推进船舶岸电工程建设
       加快研究大型远洋船舶和工程船舶机械供电特性及接口技术,制定船舶岸电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港口岸电供配电系统设计方案,推动关键技术、设备研发,推进船舶岸电工程建设。有序建设港口船舶智能用电服务平台,实现船舶与电网双向互动。
       3、开展城市集中供暖、以电代煤(气)等示范工程
       在集中供暖、工商业、农业生产等领域大力推广热泵、电采暖、电锅炉、双蓄等电能替代技术。
       在城市集中供暖、工商业等领域推广大型以电代煤(气)项目,开展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的示范工程;在城镇、乡村、城中村等散煤消耗区域,鼓励“煤改电”工程,在住宅建筑中鼓励采用电采暖类供热设备,结合用电需求做好已有配电网的增容改造。
       4、建立新能源网源协调发展机制,适应省内新能源发展
       加强规划层面电网建设与新能源建设的衔接,研究建立适合我省电网与新能源和谐发展的协调机制。重点解决随州、黄冈、孝感、恩施等新能源富集地区项目并网问题,满足新能源电力在省内更大区域范围送出消纳需求,促进我省新能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解决新能源资源集中区域电力的外送需求,保证清洁能源的消纳,“十三五”期间,湖北电网将在随州、恩施、孝感等地新建多个保证新能源送出配套工程。孝感汪洋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解决大悟地区新能源接入和外送;随州凤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解决广水新能源接入和外送;随州江头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烈山220千伏扩建工程,解决随州北部新能源接入和外送;襄阳严湾220千伏扩建工程,解决枣阳新能源接入和外送;恩施利川至芭蕉220千伏线路,解决利川新能源外送卡口问题;麻城白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解决黄冈红安及麻城新能源的接入和外送。
       (五)推广应用新技术,提升经济效益
       应用推广一批相对成熟、有市场需求的电网新技术,试验示范一批有一定积累,但尚未实现规模化生产的适用技术,进一步验证我省电网技术路线和经济性,促进电网建设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继续推进动态无功补偿、轻型导线、柔性直流输电、“互联网+”智慧能源等先进电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开展电网防灾减灾技术研究。
       (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善市场体系
       从湖北省情出发,以改革创新为统领、以完善市场为导向、以电力保障为基础、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优化结构为目标,围绕“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重点任务,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科学核定输配电价,完善电网准许成本核定机制,争取逐步降低输配电成本。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培育市场竞争主体,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构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电力规划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电力市场公平及电力运行安全高效。逐步建立完善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

       四、环境影响评价
       (一)节能影响分析
       “十三五”期间,湖北省电网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电网的节能降耗工作:
       1、加强电网规划工作的力度,从源头降损。电网规划工作是实施电网节能降耗的最有力抓手,在规划过程中可以通过增大导线截面、适当降低高阻抗变压器的使用、增加重要电网输送断面的输送能力、合理规划大型电源的接入等方面的措施从源头上降损。
       2、提高电网运行和维护水平,从手段上降损。在电网运维中,通过优化电网潮流、增加无功设备投切、保证电网电压运行在合理范围等手段降低网损。
       3、疏通电网的毛细血管作用,从农网降损。加大农网升级改造力度,提高改造标准,更新换代农网电力设备,做好农网降损。
       4、提高用户侧运行管理水平,从用户侧降损。用户侧的负荷变化较大,且三相负荷不平衡也会导致电网损耗加重,应该从用户侧需求管理和用户运行管理等方面加大组织宣传力度,从用户侧降损。
       5、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降损科技水平。利用科技手段,推广应用动态电压无功检测管理系统,以及SVC、SVG等设备跟踪负荷无功变化,同时推广应用一些新型低损耗变压器。利用这些措施来提高电网运行科技含量。
       (二)环境影响分析
       随着我省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集中式和分布式新能源发电站对电网消纳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为保证新能源有效利用,需要提高规划电网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在保证供电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提高新能源发电装机的接入能力,降低污染物排放。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土地资源日益紧缺,以及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促使电网在规划、设计与建设环节更加注重环保。在变电站布点与电网建设过程中,与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相协调,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对土地和走廊资源的占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在变电站设备选型方面,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防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变电站的环境保护水平。在设计架空线路时,力求使架空线路的杆塔、导线和绝缘子串因地制宜,通过与环境景物巧妙的协调,避免破坏当地风景,注意其外观对环境美感的影响。
       至2020年,通过我省电网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可降低理论线损0.5个百分点,折合电量11.5亿千瓦时,相当于为国家节约了34.5万吨标准煤,460万吨水,减少了31万吨粉尘,115万吨二氧化碳,3.5万吨二氧化硫以及1.7万吨氮氧化物的排放。
       (三)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发展支撑性强。在网架结构方面,电网的运行完全满足安全、稳定、经济的要求,调度方式灵活。供电可靠性的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加大对配电网络的建设力度,符合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宏观战略,带动经济增长。
       2、用户满意度高。在电能质量方面,随着网络结构日益完善,无论对保证企业用电的安全性,还是促进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起到一定的作用。
       3、资源节约效果好。电网规划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将提高各种资源利用率做出较大贡献。此外,通过电网的规划、建设和改造,节能降耗,有利于节省有限的资源,也有利于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4、变电站与环境的协调好。结合站地环境条件情况,注重变电站外部环境的美化和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根据建设条件等实际情况采用电缆取代架空线路、因地制宜采用户内、半户内、地下或半地下变电站等。在变电站设备选型方面,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防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变电站的环境保护水平。
       5、架空线路与环境的兼容强。架空线路更要注意其外观对环境美感的影响,改善架空线路的外部造型,实现架空线路的杆塔、导线和绝缘子串因地制宜,与环境景物协调统一。
       6、电网设施的运行维护少。通过提高电站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建设无人值守变电站;通过远动通信控制手段,实现变电站的少维护甚至免维护功能。
       7、分布式电源的接入易。电网应为新型能源提供分布式接入创造条件,从而保持与环境的协调。
       8、充电站分布广、布点优。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可减少燃油消耗量,降低污染物排放,有利于环境保护。充电站的建设是电动汽车走向市场的基础条件,应该多布点,保证电动车充电站的使用,同时还应优选充电站的布点,方便用户使用。

       五、加强电网建设运行安全
       各级政府和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各自职责,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电力行业安全发展,坚守电力安全红线,以防范遏制电力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
       1、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统揽本地区电力行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地方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厘清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电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电力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电力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电力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肃查处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以湖北省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和重点电力企业具体落实的电网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电网工程的研究论证和审议,推动规划实施。
       (二)细化任务落实
       各市州要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电网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有序推进规划项目前期论证,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三)做好评估调整
       规划实施中每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梳理、评估,结合实施情况对规划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坚持规划中期评估制度,严格评估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对规划滚动实施提出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订对策。
       (四)加强政策扶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电网发展在财政、土地、协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省级财政资金节能环保、安全高效、新技术应用电网工程的支持力度。积极拓宽电网建设,尤其是增量配电网建设融资渠道,完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制,统筹采用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加大社会资本投入力度。鼓励各市州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政策。
       (五)做好监管督查
       完善电网规划实施情况监管组织体系,湖北省能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编制并发布规划实施情况监管报告,提出滚动调整建议。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六)健全法规标准
       深入贯彻实施电力规划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电网无歧视公平接入、微电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节能低碳调度、高效智能电力系统建设、技术监督等政策。按照市场化改革要求,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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