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级权威发布。不断完善省、市两级为主的政府公报体系,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形成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省人民政府公报应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令第379号)有关要求,在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刊载省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办好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公开属性明确,需在政府公报上刊载的文件,应在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本级政府公报编辑机构,逐步做到施行前刊登。文件形成后,还应及时通过本部门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发布。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办政府公报,各级政府所属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办政府公报。政府公报原则上不刊登上级政府及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文件,不得刊登商业性广告。要加强对公报刊登内容的校对审核,杜绝责任差错,确保公报准确性;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统一公报编排格式,增强公报规范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提高公报时效性。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机制和督促约束机制,建立完善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和错情通报制度。发文机关应做好公开属性审查,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转送本级政府公报编辑部门在政府公报上刊登,省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尤其是规范性文件要及时送省政府办公厅,供省政府公报刊登;地方各级政府所属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送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供本级政府公报刊登。要完善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优化流程,健全机制,严格管理,严把质量关口,实现政府公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进一步扩大公报受众面。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重点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并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优化电子版阅读界面,实现与纸质版内容格式一致。电子版应与纸质版同步发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政府公报清样定稿后优先发布电子版。要充分利用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防护手段,确保电子版安全可信、不被篡改。要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推出适合移动平台展示的电子版,优化检索、查询等功能,提升用户体验,满足手机用户需求。
四、建设政府公报数据库。要建立政府公报数据库并向公众开放,提供文件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开展政府公报数据库标准化和数据共享建设试点工作,力争到2019年6月底,完成省人民政府公报以及武汉市、孝感市、咸宁市、潜江市人民政府公报数据库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试点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省、市两级政府公报数据库标准化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创办政府公报的县(市、区)要参照标准建设政府公报数据库,逐步实现与省、市两级政府公报数据共享。加强政府公报数据库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完整、准确,防止篡改和攻击。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实现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全部入库管理。鼓励依托政府公报数据库创新数字化产品,向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服务。政府公报数据库要与政府网站资源统筹开发利用,避免重复建设。
五、提升服务效果。要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以赠阅为主要发行方式,赠阅范围应覆盖本地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要适时了解受赠单位政府公报使用情况,优化调整赠阅范围和数量。受赠单位要加强政府公报使用管理,做好接收、保管工作,为群众提供查阅、复印等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公报使用效果。在确保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主动公开文件应登尽登的基础上,政府公报还可刊登发文机关配套解读材料等。可通过编印赠阅政策读本、文件汇编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公报工作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刊、电视电台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政府公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把政府公报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考核。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公报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交流研讨和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强化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策水平高、责任意识强、文字编辑能力过硬、勇于开拓创新的政府公报工作队伍。要将政府公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自筹或向企业、社会摊派。
七、做好主动公开文件报送工作。省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文件公开属性源头性审查,对公开属性明确的主动公开文件,自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件纸质件两份、电子文档word版一份,报省政府办公厅政务管理办(联系人:殷湘玉;联系电话:87235225。纸质文件可送达或机要交换,电子文档传殷湘玉同志内网邮箱)。每年1月10日前,要报送上一年度本部门主动公开文件总目录。省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加强文件报送台账管理,及时通报文件报送刊载情况和文件错情,报送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加大分值比重,严格督查问责。省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公开文件报送工作,明确1名文件报送员,于8月1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及传真:87235549)。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要按本通知精神组织做好本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