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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速公路三年攻坚工作方案(2018-2020年)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6-14 12:57:46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总体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以“加快建成国高网、科学加密地高网、有效扩容拥堵路、全力建设过江通道”为重点,着力打造高品质快速交通网;坚持规划引领,强化资金支持,形成以武汉为中心,覆盖全省、通达全国、内捷外畅的高速公路骨架网,为建成交通强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三年建成高速公路1250公里,力争建成1750公里。到“十三五”末,我省高速公路里程达7500公里,力争达8000公里。

  (二)年度目标。

  2018年开工监利至江陵高速东延段、武汉至阳新高速黄石段等项目,建成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孝感南段、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连接线、沙公高速观音垱至杨家厂段等项目158公里。

  2019年开工通山至修水高速湖北段、武汉至大悟高速河口至鄂豫界段等项目,建成宜来高速鹤峰至宣恩段、枣潜高速荆门至潜江段等项目561公里。

  2020年开工蕲春至太湖高速蕲春东段、利川至咸丰高速等项目,建成保康至神农架高速、武穴长江公路大桥等项目530公里以上,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7500公里。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策划,做实做细项目清单。围绕“十三五”建成7500公里高速公路目标,立足“大交通、大枢纽、大网络”,通过规划中期评估,按“一张图规划”要求,在原有规划项目库基础上,科学谋划一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充实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库。根据高速公路开工时间、进展情况及难易程度,分解项目清单,将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至市(州)、具体路段、具体单位。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各项目参建单位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实施、加快推进。

  (二)提高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是争取项目建设合理周期的关键。应切实履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及时完备确定投资人的相关程序,优先保障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积极争取国土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的支持,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和相关专题及时审批。相关责任市(州)抽调交通、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专班,整合各方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最大限度缩短前期工作时间。

  (三)拓宽渠道,构建多元筹资融资模式。支持地方政府采用PPP、BOT、BOT+EPC、BOT+EPC+可行性缺口补贴等模式,推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经营性公路缺口补助由所在地方政府财政保障。深化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依法依规用好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继续发挥省级投融资平台作用,支持其作为市场主体,合法合规以多种方式参与高速公路建设。

  (四)强化管理,促进项目高质量推进。各责任单位和项目参建单位要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管理,科学配置施工资源,狠抓现场监管,提高工程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项目按时限开工和建成。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强各类原材料检验验收和工艺工序控制,加强全过程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打造“品质工程”,建设“平安工地”。

  (五)严格检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目标任务的刚性要求,将高速公路三年攻坚情况纳入省政府督查范围、相关投资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适时启动约谈问责机制。省交通运输厅按省政府部署安排,承担三年攻坚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发布通报等日常工作,重要情况报省政府并及时通报给相关市(州)政府。
 

  四、责任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常务副省长任指挥长、分管副省长任副指挥长的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工作。省交通运输厅成立高速公路三年攻坚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三年攻坚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和考核等工作。各市(州)政府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攻坚推进工作。

  (二)落实各方责任。市(州)政府是高速公路项目推进及招商引资责任主体,按PPP、BOT等特许经营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项目投资人是项目建设和融资责任主体,负责资金保障、计划安排、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管理等项目建设具体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行业统筹管理,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宏观调度、监督检查、督办考核机制,促进项目按计划推进。省发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物价等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用地、环评、通行费定价等方面,加强改革创新,从制度上、政策上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省审计厅等监管部门加强高速公路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建设廉洁工程。

  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本方案制定高速公路三年攻坚任务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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