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湖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关于组织参加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9-10 11:17:11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有关单位:   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5〕581号)要求,为做好湖北省会场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工信部宣布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名单;典型企业经验交流。会议由辛国斌副部长主持,苗圩部长作重要讲话。   二、会议形式和地点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武汉市设立主会场,并在襄阳市、宜昌市设立2个分会场。主会场设在武汉电信商务会议中心(地址:洪山广场洪山路特1号,联系电话:027-87312699);襄阳市分会场设在襄阳市电信公司三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地址:长虹大道特88号,联系人:王振球18995667890);宜昌市分会场设在宜昌市电信大楼一楼(地址:高新区发展大道43号,联系人:陈勇18908602206)。   三、参会人员   (一)武汉市主会场:省经信委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武汉、黄石、孝感、鄂州、黄冈、咸宁、随州、仙桃、潜江、天门市经信委分管主任、装备工业办(处、科)负责人;重点企业负责人(名单见附件)。   (二)襄阳市分会场:襄阳、十堰市经信委分管主任、装备工业办负责人;重点企业负责人(参会企业由各市经信委组织)。   (三)宜昌市分会场:宜昌、荆门、荆州、恩施市(州)经信委分管主任、装备工业办(科)负责人;重点企业负责人(参会企业由各市经信委组织)。   四、 有关事项   (一)武汉市主会场由省经信委组织;襄阳、宜昌市分会场分别由襄阳、宜昌市经信委组织。请各市经信委将参会人员名单9月8日18:00前分别报相应的会场组织方和省经信委机械汽车处。省经信委联系人:张晓风027-87236978,18907167595@189.cn;襄阳市经信委联系人:肖府,13396129028, 626487881@qq.com;宜昌市经信委联系人:程丞18271360505, 516873147@qq.com。   (二)所有参会人员9月10日(星期四)上午9:20前进入会场。   (三)会议不安排食宿。

上一篇: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结果的通报
下一篇:省经信委关于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