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要求,机关党委现向全委公开征集评推2013-2014年度文明家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推范围 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家庭。 二、评选条件: 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男女平等,夫妻恩爱;敬孝老人,关爱子女;邻里互助,团结和谐;保护
环境,低碳生活;崇尚科学,热心公益;爱岗敬业,成绩显著。 三、评推步骤 1、评推申报:根据评选条件,各处室、各单位可申报1~2户文明家庭,于7月20日前将《省直机关文明家庭申报表》(见附件)及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报委机关党委(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照片及文字材料)。 2、审核公示:机关党委对各部门申报文明家庭进行审核,对拟向省直机关工委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公示。 3、向上推荐:公示结束后,向省直机关工委推荐委文明家庭候选,参加省直评选表彰。 附件:省直机关文明家庭申报表